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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资产公开租赁公告126
发表时间:2018-11-22 11:15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资产公开租赁公告 为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和效率,根据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及《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专业市场租赁管理办法》,金海公司将剩余资产进行公开租赁,现就有关租赁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出租标的物及底价 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四路397号仓储区、二十五路422号交易区等租赁资产;租赁底价不低于第三方评估价格。 二、铺面、商务办公房、仓储及储罐为三年;倒班宿舍不超过三年(2019年1月1日-2021年12月31日止)。 三、招租对象及要求 1.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,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或相关资质; 2.存在以下情况的承租方原则上不允许继续参加招租: (1)承租人经济能力不满足招租要求的; (2)承租人涉嫌利用承租资产开展违法活动的; (3)承租人有无故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; (4)承租人有严重损坏租赁资产及其附属设施,擅自拆改资产结构或改变用途,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; (5)承租人有严重违反消防管理部门、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出租方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,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; 3.承租意向人需根据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。 四、中标确认 1.同一标的物,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人的,须通过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租,价高者得(报价不能低于标的物租赁底价,否则视为废标),同等条件下,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。 2.同一标的物,只产生一个承租意向人的,可以按照承租方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; 3.中标后,金海公司将发放给中标方中标通知书。 五、租金 1.租金半年一付,先付后用,承租方收到缴款通知书后,须在15天内缴纳租金,出租方提供租金或代保管发票; 2.租赁期内租金或代保管价格不做调整(2021年12月31日止); 3.租赁期内不设免租期。 六、竞租保证金 1.租赁标的物年租金10万(不含)以内,竞租保证金为1万人民币;租赁标的物年租金10万—50万(不含)以内,竞租保证金为5万人民币;租赁标的物年租金50万—100万内,竞租保证金为10万人民币; 2.中标后,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或代保管服务履约保证金,不足部分在2018年12月25日之前补足,并签订租赁或代保管服务合同。若中标方无故不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的,视为违约,金海公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,并支付违约金(违约金为全额竞租保证金); 3.未中标的,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无息全额退还竞租保证金。 七、报名事项 报名与领取投标文件时间: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下午15:00止。 报名地址: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五路422号,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商务大楼C1003室。 八、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18年12月4日11:00时整 开标时间:2018年12月4日下午13:00整 开标地点: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九、其他 1.欢迎意向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、报名,资产租赁具体实施方案(详见附件); 2.本公告在资产评估有效期内有效 十、租赁事项咨询与投诉 1.租赁事项详询: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,招商部(商务大楼C902)。联系人:戴先生 联系电话:0577-85851555 2.监察管理部门: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:叶先生 联系电话:0577-85850855 4.竞租意向书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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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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