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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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资产公开租赁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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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1-02-25 15:09来源:招商部

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

资产公开租赁公告

为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和效率,根据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及《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专业市场租赁管理办法》,金海公司将部分资产进行公开租赁,现就有关租赁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出租标的物及底价

本租赁资产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五路422号。

1、配套生活用房

序号

楼层

面积(㎡)

单价(元/㎡·月)

备注

1

配套生活用房一楼

1689.3

10.5


2

配套生活用房地下室

3784

6.5


二、承租期限:3年.

三、招租对象及要求

1.独立法人,无刑事犯罪记录;

2.进驻业态以出租方租赁资产规划用途为主,且必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,为无污染、无噪声、安全环保产业,合法合运营;

3.存在以下情况的,承租方原则上不允许继续参加招租:

(1)承租方经济能力不满足招租要求的;

(2)承租方涉嫌利用承租资产开展违法活动的;

(3)承租方有无故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;

(4)承租方有严重损坏租赁资产及其附属设施,擅自拆改资产结构或改变用途,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;

(5)承租方有严重违反消防管理部门、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出租方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,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;

4.承租意向人需根据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,以出租方财务部出具收据为准。

四、中标确认

1.同一标的物,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人的,须通过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租,价高者得(竞标价不能低于资产租赁底价,否则视为废标)

2.同一标的物,只产生一个承租意向人的,可以按照承租方不低于资产租赁底价成交;

3.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承租意向人,此公示公告在评估期限内有效;

4.中标后,金海公司发放给中标方中标通知书。

五、租金 、费用管理

1.租金实行每半年一付,先付后用,承租方收到缴款通知书后,须在15天内缴纳租金,出租方提供租金发票;

2.租赁期租金从第2年开始逐年递增,递增率为上一年3%;

3.租赁期内不设免租期;

4.物业费收费标准:标的物内部物业(含消防、电气、特种设备等维护保养)由承租方自行管理,外围物业由出租方统一管理,物业管理费按8000元/年收取,于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缴清;租赁期内,承租方用水、用电等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;

六、竞租保证金

1.资产竞租保证金为10万人民币;

2. 中标后,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,配套生活用房一楼及地下室的履约保证为20万元。

3.未中标的,出租方于开标之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竞租保证金。

七、其他

1.承租方可根据业态布局进行装修,装修施工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,并不得影响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安全;

2.承租期内,承租方使用标的物外立面广告位必须经出租方同意;

3.承租方车辆停放、货物装卸及行驶路线等需服从出租方管理。

4.承租期内,承租方不得随意将所租赁资产进行转租;如因特殊原因,承租方确需转租的,须征得出租方同意,新租赁协议的承租期不得超过剩余租期;发现承租方中途违规转租的,将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,并解除合同关系。

5.入驻业态需经过出租方审核,政府职能部门及不可抗力因数导致停租,出租方不负责任。

、报名事项

报名与领取投标文件时间: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5日下午14:00止

报名地址: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五路422号,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商务大楼C1003室。

、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

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21年35日14:00时整

开标时间:2021年35日14:30整

开标地点: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

、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,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5日下午14:00止,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报名。资产租赁具体实施方案(详见附件)。

、租赁事项咨询与投诉

欢迎意向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、报名。

1.租赁事项详: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,招商部(商务大楼C902)。联系人:陶先生   联系电话:0577-85851555

2.监察管理部门: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办公室

联系人:林女士     联系电话:0577-85850855

附件:1.《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实施方案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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