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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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资产公开租赁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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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1-02-01 13:47


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

资产公开租赁公告


为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和效率,根据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及《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专业市场租赁管理办法》,金海公司将部分资产进行公开租赁,现就有关租赁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出租标的物及底价

本租赁资产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四路397号、二十五路422号。

交易区

交易西区铺面
序号
铺面号
铺面面积
(㎡)
铺面等级
租金
(元/㎡•月)
备注
1
A511
131.9
A
34

仓储区

序号
仓储库位
库位面积(㎡)
代保管费底价
(元/㎡▪月)
备注
2
甲一1A4
100.04
90

3
甲六1C1
47.8
90

4
丙二1A6
105.7
33

5
丙二1A2
51.4
33

注:仓储区甲类、乙类仓库代保管费价格按配额计算。

埋地储罐

序号
储罐号
租金(元/只•月)
备注
6
埋地储罐10#
11500

倒班宿舍

序号
宿舍房号
租金(元/间•月)
备注
7
406
650

8
417
650

二、承租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

三、招租对象及要求

1.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,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或相关资质;

2.存在以下情况的承租方原则上不允许继续参加招租:

(1)承租人经济能力不满足招租要求的;

(2)承租人涉嫌利用承租资产开展违法活动的;

(3)承租人有无故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;

(4)承租人有严重损坏租赁资产及其附属设施,擅自拆改资产结构或改变用途,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;

(5)承租人有严重违反消防管理部门、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出租方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,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;

3.承租意向人需根据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,以金海公司财务部出具收据为准。

四、中标确认

1.同一标的物,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人的,须通过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租,价高者得(竞标价不能低于资产租赁底价,否则视为废标),同等条件下,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。

2.同一标的物,只产生一个承租意向人的,可以按照承租方不低于资产租赁底价成交;

3.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承租意向人,此公示公告在评估期限内有效;

4.中标后,金海公司发放给中标方中标通知书。

五、租金、代保管费

1.租金、代保管费半年一付,先付后用,承租方收到缴款通知书后,须在15天内缴纳租金、代保管费,出租方提供租金或代保管发票;

2.租赁期租金、代保管费价格不做调整;

3.租赁期内不设免租期。

六、竞租保证金

1.资产竞租保证金为每个资产1万人民币;

2.中标后,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,仓储区及储罐履约保证金按年代保管费20%计算(不足1万以1万计算);经营铺面一层(含商务办公用房)每间履约保证金万元整二~八层(含商务办公用房)每间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;倒班宿舍每间履约保证金壹仟叁佰元整

3.未中标的,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于开标之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竞租保证金。

七、报名事项

报名与领取投标文件时间: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8日下午14:00止。

报名地址: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五路422号,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商务大楼C1003室。

八、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

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21年2月8日14:00时整

开标时间:2021年2月9日9:00整

开标地点: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

九、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,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8日下午14:00止,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报名。资产租赁具体实施方案(详见附件1)。

十、租赁事项咨询与投诉

欢迎意向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、报名。

1.租赁事项详询: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,招商部(商务大楼C902)。联系人:陶先生   联系电话:0577-85851555

2.监察管理部门: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办公室

联系人:林女士     联系电话:0577-85850855

附件:1.《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实施方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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