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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11宗资产公开租赁公告143
发表时间:2026-07-24 15:15来源:招商部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11宗资产公开租赁公告 为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和效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及《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专业市场租赁管理办法》,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 7 月 29 日10时整(延时除外)将租赁资产进行公开租赁,现就有关租赁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标的情况 本轮出租资产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滨海二十四路397号和滨海二十五路422号。
承租期限:承租最长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(租赁期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)。 二、承租人条件 1.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、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 2.各类储罐竞投成功者需配备不少于20㎡的经营铺面或商务办公房。 3.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4.存在以下情况的承租方原则上不允许继续参加招租: (1)承租方经济能力不满足招租要求的; (2)承租方涉嫌利用承租资产开展违法活动的; (3)承租方有无故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的; (4)承租方有严重损坏租赁资产及其附属设施,擅自拆改资产结构或改变用途,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; (5)承租方有严重违反消防管理部门、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出租方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,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。 三、竞租保证金、租金(代保管费)、履约保证金 1.竞租保证金:标的物对应的竞租保证金详见表格,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。户名: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,账号:698764559,开户行:中国民生银行锦绣支行。公开招租有效期 三 个工作日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:1)竞价者在竞租金有效期内撤销竞价;2)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,无正当理由不与出租方订立合同,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提出附加条件,或者不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首期租金(代保管费)及履约保证金。 2.竞租保证金制定标准:租赁标的物年租金及代保管费10万元(不含)以内,竞租保证金为1万元人民币;租赁标的物年租金及代保管费10万元—50万元(不含)以内,竞租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;租赁标的物年租金及代保管费50万元—100万元以内,竞租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。 3.竞得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(代保管费)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(户名: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,账号:698764559,开户行:中国民生银行锦绣支行),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(仓库代保管合同),办理移交手续,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(仓库代保管合同)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。 4.租金(代保管费)先付后用,半年一付,金海公司提供租金(代保管费)发票;履约保证金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(仓库代保管合同)为准。 5.租赁期内不设免租期,租金(代保管费)原则上不作调整。 6.如有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(仓库代保管合同)中明确。 四、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.有意竞价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2时(报名截止时间)前在本公司商务大楼C902室完成报名手续且完成竞租保证金支付,逾期无效。未成交者,竞租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 2.同一标的物,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人的,须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竞价,价高者得。同等条件下,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;若无原承租人,且竞投价格相同,则采用摸文形式确定。竞标价不能低于资产租赁底价,否则视为废标。 3.同一标的物,只产生一个承租意向人的,可以按照承租方不低于资产租赁底价成交。金海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。 4.中标后,金海公司发放中标通知书,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。公示期满后,出租方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,根据本招标公告订立书面合同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,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提出附加条件,或者不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首期租金(代保管费)及履约保证金的,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,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;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竞租保证金数额的,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。 5.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(私人会所)。 6.在本次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标的物,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,延长周期采用“即时成交模式”确定承租人,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下一次公告发出为止。“即时成交模式”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,金海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。 五、报名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期为 三 个工作日,报名、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为2026年 7 月 24 日至2026年 7 月 28 日下午2:00止。 咨询、报名地点:温州市龙湾区滨海二十五路422号商务大楼C902室 看样地点:标的所在地 开标地点:温州市龙湾区滨海二十五路422号商务大楼十楼会议室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咨询电话:0577-85851555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电话:0577-85850855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电话:0577-85551836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电话:0577-88835422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电话:0577-55598012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2026年 7 月 24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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